盐城吉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我机构于2019年5月31日对当事人作出盐交道罚字[2019]00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800元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因该公司已对上述违法行为及时改正,并积极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我机构拟决定对该违法行为失信记录予以修复。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515-88110909,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
201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