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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全面规范道路查控点优化交通管控

发布日期:2020-02-18 15:23 [ ] 浏览次数:


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一断三不断”规定,2月16日,盐城市优化设置道路查控点,严格道路查控要求,加强道路动态管控,持续保持疫情防控紧张态势。

我市继续保留19个高速公路出口、16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和48个国省干线、县、乡、村道路与外市交界道路查控点,除上述道路查控点外,各地不得设置县际、镇际、村际道路查控点。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出口、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和县、乡、村与外市交界道路查控点的管控工作。对来盐车辆和人员,做到逢车必检查,逢人必检测体温,外省入盐返盐人员申报健康状况。对从疫情重点地区来盐的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劝返,对盐城籍驾乘人员使用疫情重点地区车辆的,由居住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带回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凡持有通行证的货车和包车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对没有通行证的货车和包车,检测体温,登记信息,无异常情况快速放行。

同时,我市对不再设立的道路查控点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充实到继续保留的83个道路查控点中,特别是加强力量严格管控G204、G228东台与南通、响水与连云港之间设置的道路查控点。积极做好道路巡逻查控,加强国省干线、县、镇、村道路以及集镇街面巡查。同时,保障好道路查控点执勤人员的防控物资供应。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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