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阜宁公路与交警治超人员在204国道,查处1辆“百吨王”超限超载车辆,车货总重106.18吨,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6分。
为有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减少超限运输带来的事故隐患,确保路产路权和道路交通安全。阜宁公路与县交警大队紧密配合,开展路面查超,对发现的超限车辆严格按照联合执法行动的规范流程进行查处。
一是坚持“涉超必查、查之必究”。严查每一辆过往涉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重点对装运沙石、钢材等涉嫌恶意超载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对超载车辆和驾驶员分别由交警部门对其实施处罚和扣分,对所有超限载车辆由公路管理部门全程监督卸驳载,着力形成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固定+流动 24小时”。以329省道致富大桥不停车检测点为固定检查点,其他国省道为流动巡查线路。并根据超限车辆昼伏夜行、躲避检查的动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
三是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利用县电视台、《阜宁日报》等多种宣传形式曝光超限运输典型案例,并广泛宣传治超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让广大驾驶员、车主、场站码头、企业“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