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盐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规范运行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船检证书发放合格率和必检项目到位率双双实现100%,促进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据统计,支队全年共检验各类船舶9643艘次,358万总吨,191万KW,485万载重吨;审查图纸201套;检验船用产品6562台套;小于400总吨船舶完成生活污水贮存柜检验发证3256艘,安装检验数量超全省四分之一;图纸审查无过错。
支队积极应对疫情后井喷式的船检业务工作,持续深化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所有营运船舶就近检验;建立航运公司QQ群,协调统筹安排各县验船师集中检验,进一步提升船检的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加强建造检验管理,圆满完成检验任务;探索提升船用产品质量,对5家产品厂进行了型式认可,检验13家产品厂生产的船用产品,核发船用产品证书;利用网络力量,实时监控过程中检验,核发产品证书。
同时,该支队采取“外出检验两人同行”、“集中研讨”、“定期回访”、“互相提醒”等机制,深入吃透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应用到船检业务工作中;加强船检业务工作流程的监控,健全技术审核人制度,把好船检质量关;认真落实相关法规政策,对220艘入籍船舶实施登船检验,对外省入籍船舶完善了审图和检验并举的新措施,杜绝有严重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的船舶流入本市,切实把住船舶的入口关。
该支队还开展小吨位船舶生活污水改造,落实船舶防污染工作要求,打响400总吨以下内河小船生活污水改造攻坚战。在阜宁组织现场贮存柜安装培训,统一安装检验项目标准,保证检验工作高效有序;所有建造和营运检验的船舶配备专用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分类收集、回收船舶生活垃圾,对检验合格的船舶发放《船舶防止生活垃圾污染证书》;所有建造和营运检验的机动船安装污油水分离器或污油水收集柜,对安装污油水分离器设备的船舶,检查设备的完好率,对安装污油水收集柜的船舶,检查污油水接受站的排放证明,检验合格后发放《船舶防止油污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