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交安〔2015〕5 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盐政办发〔2016〕77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规范监管行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盐城市港航系统安全技术服务咨询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项目由以下内容构成,具体如下:
(1)由于单位名称变更和安全职能变化,加之原来制订的《航道安全工作手册》内容涵盖不具系统,未能形成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能满足现代本质安全管理新需求。经过修订完善后,为进一步做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及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依据GB/T29639-2020编制),对下辖4所交通船闸制作应急预案体系。
2.3 服务方式
成立咨询小组,依据《新安法》修订实施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市港航中心“三定”方案和港航实际,完善市港航中心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应急保障体系等,形成较为完善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兼具指导性全市港航安全生产与安全目标管理的“工具书”,后期制作港航安全生产手册350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2021.9.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8.30)《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主席令第48号,2016.7.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5号,2002.6.2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8发布并实施)《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交水发【2009】3号)《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05]第9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2.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4.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2019.7.11)《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6.7.29)《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7.6.3修正)《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修订)《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 153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2018.3.27公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实际,排查风险源点,分别编制4所交通船闸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有银行基本账户。
(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应急厅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
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文件(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工本费:800元/份。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勘察现场相关审批手续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会上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5: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交通大厦)。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地 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5-88110508 电 话:0515-88155285
传 真:0515-88883600 传 真:0515-88158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