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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地方海事持续提升船舶检验水准

发布日期:2019-07-16 10:57 [ ] 浏览次数:

7月10日,从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获悉,上半年,该局加强建造检验管理,深化船检体制改革,把控船舶和船厂安全污染源头,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检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和工作效率,共检验各类船舶3940艘、134万总吨、72万KW、168万载重吨,审查图纸111套,检验船用产品361台套,适检能力评估合格并在有效期之内的船厂36家,未发生任何船检质量事故。

该局加强船舶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防止船厂在图纸审批前提前开工、未申报先开工等现象;严抓船厂自检,保证船厂自检实施到位;严控钢材使用和焊接质量,坚决打击造船过程中的偷工减料行为;狠抓条例船建造检验质量,重点控制危化品船、1000载重吨以上油船合规;完善建造检验交验制度,保证船舶吨位的准确性,从源头上遏制大船小证;加强技术审核力度,减少验船师的自由裁量权;强化航行试验,实际监督航行试验大纲所有项目的实施;加大对船用产品证书真伪的甄别力度,杜绝假的船用产品证书进入船检档案。

该局还进一步下放各县级检验机构的检验权限,县处可检验船长50米以下一般船舶的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换证检验,提高船舶营运检验效能,增强船检发展潜力;强化对船公司及船东的服务,本籍一般船舶营运中检验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就近检验原则,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可在检验证书到期前后根据当期检验类别就近向停泊地所在的县级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有效降低了船公司及船东营运检验成本。

同时,该局强化转入籍船舶管理,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对外省老旧船舶、非标准船舶、低质量船舶一律不予转入,坚决杜绝低质量高风险船舶流入盐城;加强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安装检验,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安装检验进行有效监督,杜绝该装不装、安装不到位等现象;主动配合推进船厂防污染管理,提高船厂的环保意识,把控船厂的污染源。

此外,该局认真开展“2001年至2005年期间建造船舶隐患排查”,做到受理一条排查一条,共排查船舶77艘,排查问题83条,逐一督促船东整改到位;积极配合国家海事局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脱检内河砂石船舶,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申请船舶检验;根据协查函,配合国家海事局对涉海内河船舶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对此类船舶船东的教育;组织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加强对客、渡船救生设备重点检查,对所有载客船舶(含载客12人以下船舶)开展全面的专项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要求予以停运。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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