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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通系统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评选中荣获佳绩

发布日期:2021-11-29 18:13 [ ] 浏览次数: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授予60个单位2018-2020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78个单位“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47名同志“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我市盐城市公路养护应急处置中心、响水县交通运输局、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阜宁中心3个单位获得“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204国道东台收费站、连申线东台水上服务区、盐城交通审批服务窗口、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盐城汽车客运站4个单位获得“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干事陈源、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团支部副书记葛知灵2名同志获得“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三年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省厅勉励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持之以恒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交通精神,不断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为推动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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