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市际旅游包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旅游包车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日前,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就深入贯彻《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具体部署,坚持做到“三落实”。
一是落实车辆安检及进站发车规定。要求全市相关旅游包车企业建立和实施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除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旅游活动等特殊情形外,旅游包车均应在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点或旅游集散中心发车。
二是落实车辆出站和游客实名检查制度。要求汽车客运站或旅游集散中心应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六不出站”规定,并根据协议约定,开展游客行包安检;旅行社负责游客实名登记,可自行或委托汽车客运站或旅游集散中心开展游客实名制查验。
三是落实旅游包车市场监管责任。要求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按要求实施车辆安全例检,强化与文旅、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有效《安全例检合格单》旅游包车从事旅游服务等违章行为,确保游客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