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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发布《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发布日期:2022-12-26 10:57 [ ]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公交运营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盐城市主动承接省交通运输厅重点课题任务,组织编制《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规范》,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并按程序申报江苏省团体标准。日前,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公告发布《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T/JSCTS22-2022,下称《规范》),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规范》紧紧围绕城乡公交线网规划设置和运营调度“一张图”、城乡公交智能信息服务“一张网”、城乡居民出行共用“一张卡”、城乡公交服务质量“一个标准体系”等城乡公交建设核心,明确了城乡公交概念内涵,对运营单位、线路、场站、车辆、人员、票制票价、行车和车厢服务、安全与应急处置、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等关键要素提出具体要求。该规范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城乡公交运营服务团体标准,填补了全省乃至全国城乡公交运营服务方面的空白,对规范城乡公交运营服务、高质量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盐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设区市全域公交发展目标基础上,不断总结城乡公交发展经验,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水平达5A级,深入推进全市域城乡公交达标县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公交服务质效,满足高质量出行需求。下一步,盐城市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强化学习宣贯,将《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规范》落实到每个城乡公交经营主体和驾乘服务人员;完善基础建设,推进站场升级,统一标志标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定期监测评估,开展满意度调查,提升城乡公交服务质量。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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