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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清理国籍证书过期船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12 15:49 [ ] 浏览次数:

根据《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船籍港船舶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传〔2022〕54号)要求,现将截至2022年3月31日国籍证书过期的盐城籍内河船舶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即日起30天,请相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抓紧办理注销登记或重新办理国籍登记。公示期满,仍未处理或无异议,我支队将对清单内船舶的国籍登记予以集中注销;对使用过期国籍证书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联系人:李可及,联系电话:0515-88888723。

 

附件:盐城籍国籍证书过期内河船舶清单(截至2022年3月31日).xlsx

 

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4月12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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