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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中间检查、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3 10:03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中间检查、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中间检查、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的检测服务,具体如下:

(1)中间检查包括:外业检查(含原材料检测)、内业检查及安全检查。

(2)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单位根据《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执法质[2020]3号)等规定的检测频率和内容,对工程交工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出具交工质量核验检测报告;对工程竣工质量进行复测,出具竣工质量复测报告。

(3)服务期限内,投标人须完成招标人临时增加少部分项目检查频次和可能发生的部分零星工程的安全检查项目,相关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竣工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独立承担过至少一个水运工程第三方或交(竣)工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4)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水运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证。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承担过至少一项水运工程第三方或交(竣)工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合同中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②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配备4人。其中2名须具有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试验检测师证书;其他成员需满足项目试验检测需要。

(6)其他要求:已承担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投标人不得承担本次交(竣)工质量核验检测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拟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双休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于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准确报价,因此导致的漏报,结算不予考虑。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6月13日下午15: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楼613会议室(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2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发布,同步链接至盐城市人民政府(www.yan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2号         地    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 

联 系 人:  朱女士                        联 系人:      陈工   

电    话:0515- 88883671                  电    话:  0515-88155285  

9.其他

特别提醒:防疫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应当安排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不见面事宜除外)。招标人有权对苏康码等进行检查,任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我方有权不予接待。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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