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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扬州交流“省市共监”交通工程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2-07-04 18:18 [ ] 浏览次数:

6月30日,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行5人来盐城,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研究与探讨交通建设工程“省市共监”监督新模式。

交流过程中,我市交通执法支队结合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新要求,详细介绍了盐城市交通建设工程“省市共监”试点质量执法监督开展情况。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工程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市联合执法监督,省交通执法局负责监督指导,盐城市交通执法支队派驻现场监督组,具体开展质量执法监督。盐城、扬州交通执法支队还就两地交通建设工程“省市共监”新模式的机制建设、共监范围、共监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

研讨会双方一致认为,实行省、市联动的“省市共监”新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省级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进行执法监督,是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的新样本、新方法,“省市共监”的新模式使得监督双方能强化交流、互通有无,进一步优化了工程质量执法监督的资源配置,提升了执法服务效能,促进了交通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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