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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13:44 [ ] 浏览次数: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局经研究决定发放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剩余资金,拟对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313.2万元;对市区7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防疫开支予以补贴共计41.7万元。其中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41万元,盐城宏远运输有限公司3.45万元,盐城市联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71万元,盐城市明光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4.92万元,盐城市神龙汽车出租有限公司10.89万元,盐城市新亚实业有限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9.15万元,盐城市悦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17万元。

现将有关意见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至2024年12月2日结束,对本次调整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0515-88886022。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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