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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7 10:07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24年7月2日00时00分起,启用7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点位信息附后)。7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已通过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备名称

货车动态监测设施。

二、选点依据

1.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盐城超限检测站、盐都超限检测站货车动态监测点;

2.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列明的货车动态监测点。

三、点位信息

 

序号

点位名称

线路及桩号

管控方向

检测车道数

1

G204建湖上冈

G204线K619+700

由北向南

2行车道+1硬路肩

2

G204亭湖新兴

G204线K622+785

由南向北

2行车道+1硬路肩

3

G228亭湖方强农场

G228线K3115+900

南北双向

4行车道+2硬路肩

4

S232盐都秦南

S232线K59+350

由南向北

全幅(双向)2行车道

5

S125盐都大纵湖

S125线K159+350

由南向北

2行车道+1硬路肩

6

S229盐都大冈

S229线K19+080

由南向北

2行车道+1硬路肩

7

S232盐都新塘

S232线K79+550

由南向北

全幅(双向)2行车道

 

四、违法超限运输处理

上述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启用后,将对通行货车进行动态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取证。采集的货车数据经技术审查、法制审查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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