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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道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指南》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7 17:12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河航道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指南》编制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航道养护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下,无人机凭借其高效、灵活和低成本的特性,已成为内河航道巡检的关键工具。为进一步规范无人机在盐城市内河航道巡检中的应用,现进行公开招标,编制《内河航道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指南》,为盐城市内河航道无人机巡检提供统一标准,推进技术创新与养护智能化。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巡检系统组成、巡查作业要求、巡查模式与内容、巡查作业与预警处置流程。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个月内完成。

    2.4招标限价:30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资质要求: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gov.cn)备案登记(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截图)。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点击“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点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投标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或将上述材料发送至28531129@qq.com,发送后及时电话(0515-88155285)告知代理公司)处申领招标文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15 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的指定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资讯中心”栏目公开发布,同步链接至盐城市人民政府(www.yan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地    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515-88110503            电    话:0515-88155285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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