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24年7月1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接到举报信息:某市苏某建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苏通海工****船向航道内倾倒泥土。执法人员对某市苏某建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及代理人卞某某进行询问调查,对公司所雇苏通海工****船船长徐某某,以及对举报人张某某也进行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卞某某、徐某某一同前往抛泥现场进行了指认,某市苏某建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卞某某及所属苏通海工****船船长徐某某现场承认向航道内倾倒泥土的行为。
该船舶在航道内倾倒泥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行政机关给予某市苏某建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典型意义:
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易造成航道淤积,严重影响通航条件,增加船舶航行风险,同时对水体造成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与之相反,良好的航道状况是保障船舶安全航行的基础,能够有效优化航运效率,有力促进内河水运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在打击航道内倾倒泥土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因传统执法方式的局限性,存在巡查盲区、取证困难等难点,治理成效不显著。为破解这一难题,某市交通执法支队创新运用“水陆空”协同执法,综合运用无人机、执法车、交巡艇等装备,构建立体化监管网络。其中,无人机凭借高空视角及灵活机动特性,深入复杂水域盲区取证,实现执法监管“无死角”,显著提升执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