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 案件编号 | 盐交路执〔2026〕3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
| 违法事实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 |
| 处罚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 处理决定内容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2-25 10:40:00 |
| 执法主体名称 |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