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取得许可后,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许可条件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其经营许可。
我局于2026年1月8日对符合上述撤销条件的水路运输经营业户名单进行公示,现公示期满,对未有反馈或提出异议的业户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名单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8日
撤销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管辖机构 | 撤销原因 | 地址 |
1 | 盐城市昌宏运输有限公司 | 大丰 | 自有运力不符合规定要求,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路西侧聚龙苑1幢701室 |
2 | 东台市超跃运输有限公司 | 东台 | 自有运力不符合规定要求,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 |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溱东镇赵徐村 |
3 | 东台市宏达航运有限公司 | 东台 | 自有运力不符合规定要求,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 |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江苏省东台市梁垛镇人民路 |
4 | 东台市东运水上运输有限公司 | 东台 | 自有运力不符合规定要求,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 | 江苏省东台市廉贻镇府前路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