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道路从业人员及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我局现对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符合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注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人员名单.doc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8日